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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宁县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(2023年第四季度)
时间:2024-01-05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2023年第四季度,我院坚持深入学习贯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,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狠抓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。为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“三个规定”执行情况的要求,现将第四季度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:

第四季度,全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12人次。其中:司法办案11人次;院领导填报3人次、内设机构负责人填报4人次、其他干警填报5人次;第一检察部填报3人次、第二检察部填报1人次、第三检察部填报3人次、办公室填报2人次、政治部填报0人次。严格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在检察机关内部的共识不断强化,能够做到不过问或干预、插手他人司法办案工作。

下一步,我院将进一步压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主体责任,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的政治责任,进一步落实“逢问必填”,不断养成“逢问必录”的政治自觉,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,加大对涉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行为的查处力度,筑牢廉洁司法“防火墙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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