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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宁县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(2023年第二季度)
时间:2023-07-01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2023年第季度,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积极落实三个规定及个人重大事项填报相关规定。要求所有检察人员每月登录高检院搭建的重大事项填报系统,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情况,如实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情况。

第二季度,全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15人次。其中:司法办案14人次;院领导填报5人次、内设机构负责人填报3人次、其他干警填报7人次;第一检察部填报4人次、第二检察部填报2人次、第三检察部填报2人次、办公室填报2人次。严格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在检察机关内部的共识不断强化,能够做到不过问或干预、插手他人司法办案工作。

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坚持“逢问必录、该填必填、应填尽填”,持续推进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,在社会各界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,继续坚持“逢问必录”,强化监督检查,筑牢廉洁司法“防火墙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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