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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宁县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(2022年第三季度)
时间:2022-10-08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2022年第三季度,我院高度重视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,持续坚持好、宣传好、落实好,着力推进“三个规定”入心入脑,形成行动自觉。要求所有检察人员每月登录高检院搭建的重大事项填报系统,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情况,如实记录报告“三个规定”情况。

第三季度,全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5人次。其中:司法办案5人次院领导填报2人次、内设机构负责人填报2人次、其他干警填报1人次;第一检察部填报1人次、第三检察部填报2人次严格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在检察机关内部的共识不断强化,能够做到不过问或干预、插手他人司法办案工作。

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坚持“逢问必录、该填必填、应填尽填”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、规范司法行为,促进公正廉洁司法,营造良好司法生态。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的情况,接受全社会的监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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